2016年7月19日 星期二

成副身家(下)

早幾年,藝人陳嘉桓懷疑被陳浩民馬德鐘等非禮。事後,有人提出捐錢畀公益金(有說係東華三院),以表示誠意向當事人道歉。曾經睇過一篇文章,提及有啲人因為自知做過唔啱嘅事(例如年輕時用不良手法搵錢),到年老時希望透過捐錢做善事作為補贖。有將功補過嘅心當然係好事,社會亦的確有好多需要幫助嘅人。不過如果只係想藉捐錢贖罪,但從冇諗過真心悔改,就算捐哂成副身家,對自己嘅靈魂又有咩益處呢?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