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身在福中(三)>
之前講過,全世界平均3,000個天主教徒先有一個神父。至於主教,全球大約5,100個(包括樞機、主教、助理主教、輔理主教等),即平均24萬人先有一個。喺外國,並唔係個個堂區都有駐堂神父。例如美國17,000個堂區中,就有3,500個冇(約20%)。睇返香港,現時大約有374,000天主教徒,301個神父,同五個主教(陳日君、湯漢,另加三個輔理主教)。即係1,200人對一個神父,75,000人對一個主教。相比全世界,我哋都算好幸福。
如果只係睇神父數目,由1970年到2014年,四十幾年間,大約都係41萬左右,好似冇乜嘢。(雖然正如之前講,期間天主教徒對神父比例,高咗一倍。)不過,如果睇埋修女/修士數目,就真係好得人驚。由1970年,大約108萬(修女100萬,修士8萬),到2014年得返76萬(修女70.5萬,修士5.5萬)。即係四十幾年內,減少30%。
成日都聽到話唔夠神父,保羅喺網上搵到啲資料,等讀者了解吓依家嘅情況。由1970年到2014年,全世界神父大約都係維持喺41萬個左右。不過同期教友數目,就由六億半增加一倍到超過12億,即係話,以前平均1,500人就有一個神父,到今日,一個神父要服務差唔多三千人。「好彩」今時今日,會個個星期去教堂嘅人,越來越少,所以啲神父先冇咁忙。
提起犯罪,好多人即刻諗到殺人放火、偷扼擄騙、傷天害理嘅事。不過就算一個動作、做咗/冇做一啲事、一句說話、甚至一個念頭、一個思想、冇去教堂、冇守齋,即使唔影響他人,一樣可以係犯罪。基督教冇告解,只要真心悔改、祈禱就得,感覺上好似容易啲。天主教/東正教要搵神父辦告解,話畀佢知做過乜,求上主寬恕。(雖然實際上,好多教友上次辦告解,都唔知係幾多十年前嘅事)如果係唔小心、一時疏忽,講出嚟都好聽啲。但要親口話自己因為自私/貪心/咸濕/妒忌,特登做一件事,的確幾難啟齒。聽過有人話,有冇認真辦告解,係睇會唔會講到自己都唔好意思。相信好多人衰過嘅,又點止十一樣咁少。